崇拜雖根據《聖經》
讚美詩是否仍符合《聖經》
綜覽宗教改革基督新教的整個歷史,在教會的生活中,通常聖歌和合乎聖經的讚美詩有其一席之地。隨著時間的推移,低劣的歌詞和曲調以及不合適的歌詞和曲調組合,被過濾掉了。最優秀詩選所蒐集的歌曲,使人瞬間看到一個逐漸演變的寶庫。
中文譯文摘錄由迦南翻譯出版社提供,節錄自:
Worshipping with Calvin:
Recovering the Historic Ministry and
Worship of Reformed Protestantism
By Johnson, Terry L.
恢復基督新教的歷史性事工與敬拜
瑪莉‧貝利(Mary Berry)認為,早期到中世紀後期的教會擔心,即使他們的崇拜是「根據《聖經》,他們唱出的讚美是否仍符合《聖經》。」
早期的敘利亞教會有個牢固的傳統。被歐德譽為「敘利亞文學的莎士比亞」的聖耶福列木(Ephrem the Syrian,約主後 306-373 年),編纂了一本很重要的讚美詩集。在希臘教會中,旋律派羅曼諾斯(Romanos the Melode,主後約 510 至約 560 年)開發了較長的配上音律的證道。但是,一般來說,公眾敬拜越來越不讓平信徒參與,且教會音樂已從會眾歌唱,轉向至專司的修道院修士詩班。大貴格利所寫的貴格利聖詠,由查理曼(Charlemagne,742-814)使其制度化,並由修道士執行,成為中世紀通常以音樂讚美神的方式。宗教改革恢復了早期教會由會眾歌唱的傳統。
正如我們所見的那樣,詩篇和讚美詩雖然都用了,但總是與早期教會有一樣的疑慮,亦即教會的歌曲是受否符合《聖經》。加爾文的《日內瓦詩集》(1562)收藏了十誡和《使徒信經》配上音律的版本。蘇格蘭人在 1781 年在詩篇上添加了其改寫的文字。瓦特斯(Isaac Watts,1674-1748 年)被普遍認為是「英格蘭讚美詩之父」,通過他的《大衞詩章》(1719 年)和後來發佈的作品,在公眾崇拜中,與配上音律詩篇一起使用讚美詩,已獲宗教改革基督新教徒所接受。
諸如達理治(Philip Doddridge,1702-1751)、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1707-1788)、約翰‧牛頓(John Newton,1725-1807)和托普拉迪(Augustus Toplady,1740-1778)等許多傑出福音讚美詩作家,使十八世紀真正成為古典讚美詩的「黃金時代」。馬利尼(Stephen Marini)在其著名的文章中指出:「遵循瓦特斯和衛斯理的先例,福音讚美詩有著濃厚的神學含意,但意思曖昧。」 綜覽宗教改革基督新教的整個歷史,在教會的生活中,通常聖歌和合乎聖經的讚美詩有其一席之地。隨著時間的推移,教會使用的歌曲往往呈現出試驗後的結果,低劣的歌詞和曲調以及不合適的歌詞和曲調組合,被過濾掉了。最優秀詩選所蒐集的歌曲,使人瞬間看到一個逐漸演變的寶庫,其中藏有充滿聖經文字的絕佳歌詞,以及恰如其份的優秀「神聖」音樂;傳統詩選則代表了(在詩篇集之後)教會歌曲寶庫的另一半收藏。當教會使用傳統詩選時,教會便給予《聖經》尊崇的地位,不但尊重過去、敬重傳統,而且肯定教會的大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