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雖根據《聖經》
讚美詩是否仍符合《聖經》
綜覽宗教改革基督新教的整個歷史,在教會的生活中,通常聖歌和合乎聖經的讚美詩有其一席之地。隨著時間的推移,低劣的歌詞和曲調以及不合適的歌詞和曲調組合,被過濾掉了。最優秀詩選所蒐集的歌曲,使人瞬間看到一個逐漸演變的寶庫。
中文譯文摘錄由迦南翻譯出版社提供,節錄自:
Worshipping with Calvin:
Recovering the Historic Ministry and
Worship of Reformed Protestantism
By Johnson, Terry L.
恢復基督新教的歷史性事工與敬拜

imitated in the language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apply’d to the Christian state and worship
瑪莉‧貝利(Mary Berry)認為,早期到中世紀後期的教會擔心,即使他們的崇拜是「根據《聖經》,他們唱出的讚美是否仍符合《聖經》。」
早期的敘利亞教會有個牢固的傳統。被歐德譽為「敘利亞文學的莎士比亞」的聖耶福列木(Ephrem the Syrian,約主後 306-373 年),編纂了一本很重要的讚美詩集。在希臘教會中,旋律派羅曼諾斯(Romanos the Melode,主後約 510 至約 560 年)開發了較長的配上音律的證道。但是,一般來說,公眾敬拜越來越不讓平信徒參與,且教會音樂已從會眾歌唱,轉向至專司的修道院修士詩班。大貴格利所寫的貴格利聖詠,由查理曼(Charlemagne,742-814)使其制度化,並由修道士執行,成為中世紀通常以音樂讚美神的方式。宗教改革恢復了早期教會由會眾歌唱的傳統。
正如我們所見的那樣,詩篇和讚美詩雖然都用了,但總是與早期教會有一樣的疑慮,亦即教會的歌曲是受否符合《聖經》。加爾文的《日內瓦詩集》(1562)收藏了十誡和《使徒信經》配上音律的版本。蘇格蘭人在 1781 年在詩篇上添加了其改寫的文字。瓦特斯(Isaac Watts,1674-1748 年)被普遍認為是「英格蘭讚美詩之父」,通過他的《大衞詩章》(1719 年)和後來發佈的作品,在公眾崇拜中,與配上音律詩篇一起使用讚美詩,已獲宗教改革基督新教徒所接受。
諸如達理治(Philip Doddridge,1702-1751)、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1707-1788)、約翰‧牛頓(John Newton,1725-1807)和托普拉迪(Augustus Toplady,1740-1778)等許多傑出福音讚美詩作家,使十八世紀真正成為古典讚美詩的「黃金時代」。馬利尼(Stephen Marini)在其著名的文章中指出:「遵循瓦特斯和衛斯理的先例,福音讚美詩有著濃厚的神學含意,但意思曖昧。」 綜覽宗教改革基督新教的整個歷史,在教會的生活中,通常聖歌和合乎聖經的讚美詩有其一席之地。隨著時間的推移,教會使用的歌曲往往呈現出試驗後的結果,低劣的歌詞和曲調以及不合適的歌詞和曲調組合,被過濾掉了。最優秀詩選所蒐集的歌曲,使人瞬間看到一個逐漸演變的寶庫,其中藏有充滿聖經文字的絕佳歌詞,以及恰如其份的優秀「神聖」音樂;傳統詩選則代表了(在詩篇集之後)教會歌曲寶庫的另一半收藏。當教會使用傳統詩選時,教會便給予《聖經》尊崇的地位,不但尊重過去、敬重傳統,而且肯定教會的大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