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姐妹與未信者談戀愛……
神賦予女性妻子、母親的身分(創二18、24、三16) ,但,我們主要的身分是什麼?我們是基督的門徒。跟未信者交往的姐妹是否看重「妻子」、「母親」的身分更勝於「基督徒」的身分呢?
神賦予女性妻子、母親的身分(創二18、24、三16) ,但,我們主要的身分是什麼?我們是基督的門徒。跟未信者交往的姐妹是否看重「妻子」、「母親」的身分更勝於「基督徒」的身分呢?
神設立婚姻的目的:夫妻互相幫助(創二18);得聖潔的後代(瑪二15);防止不潔的事(林前七29)。
單身沒有交往對象者,可能汲汲於尋求對象,企盼早日步入婚姻。有交往對象者,也可能心存疑惑「我預備好進入婚姻了嗎?對方是合宜的結婚對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