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單身沒有交往對象者,可能汲汲於尋求對象,企盼早日步入婚姻。有交往對象者,也可能心存疑惑「我預備好進入婚姻了嗎?對方是合宜的結婚對象嗎?」
作者:盧初
單身沒有交往對象者,可能汲汲於尋求對象,企盼早日步入婚姻。有交往對象者,也可能心存疑惑「我預備好進入婚姻了嗎?對方是合宜的結婚對象嗎?」
鑒於以上,筆者摘自葉提多的文章(註1),並增加自己觀點條列相關(所述若趨近原文,筆者盡可能忠實地標註頁數)。誠盼以下,有助於有交往對象者,彼此省察;尚無交往對象者,也可應用相關原則自我省察:
經文:馬太福音十九5:「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創世記二2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以上經文,強調「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的教導。以下將從離開與連和,分別論述:
A. 離開
1. 雙方是成熟的基督徒嗎?
成熟的基督徒,無須父母要求,便會主動服事神,並且願意將榮耀歸給神。
2. 是否經濟獨立?
婚後不論單薪或雙薪,都有能力工作賺錢養家嗎?為了長程的家庭發展,有考量投資或儲蓄等相關管道嗎?婚後,父母在財務上的支持是奉獻,而非責任(頁2)。
3. 有處理雙方衝突的能力嗎?
若有衝突,雙方是否具備自行處理的能力?又或者,仍然如同小孩在外受了委屈,就直奔爸媽告狀,尋求支持。成熟的夫妻,婚姻中有衝突應該避免讓父母介入解決(頁2)。
4. 父母同意這段婚禮嗎?
父母同意婚禮,也是對新人的祝福。倘若父母反對,雙方也須衡量是否合乎聖經準則?又或是按世俗標準予以衡量:年收百萬、有房有車?
5. 是否有性試探?
哥林多前書七9:「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將婚的新人倘若面臨情慾的試探,需要成家(頁2)。但,交往中也應當避面落入性的試探,以免被「性」沖昏頭,認識流於膚淺。
6. 明白、接納對方的原生家庭並對婚姻裡可能的影響嗎?
交往的對象如何看待原生家庭中的負面示範,例如:離婚、分居……他是否會把自己的行為歸咎於原生家庭呢?成熟的基督徒會求神鑒察自己(詩一百三十九23-24),而非向外怪罪。並且,相信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原生家庭的處境,是好或壞,他們都能窺見神的美意,使他們更像基督。
7. 結婚會發展更美好的關係嗎?
成家如果能促使彼此關係更親近、彼此喜悅,享受在婚姻的關係裡,可考慮成家。同時,也可以考慮不便的因素,比如婚前的彼此等候,交通往返的成本,費時耗錢。
8. 連合
1. 以愛心面對衝突:雙方成長環境不同,觀點也不盡相同。倘若遇到衝突,是否仍然秉持愛心溝通,尋求雙贏?若能如此,雙方已預備好「連合」。
2. 用主的恩典接納對方:按著「主的恩典」接納對方原先樣貌,並不是指放任對方的惡行,而是「主動愛他」幫助他越來越有耶穌基督的樣貌。雙方彼此接納,如同耶穌基督如此待我們(羅十五7)。在此,連合有彼此接納,意即:主裡的接納(頁3)。
3. 具備教養子女的能力,預備好承擔責任:婚姻關係包括性關係和生養兒女(創九1)。除了生養兒女外,雙方是否預備好教育子女行走義路(申四9,六7;弗六4)?
4. 不違反文化:此原則並非最重要,但仍需考量。在美國,高中畢業後不上大學,若工作穩定,父母會允許結婚(頁3)。但,在台灣較並不適用。應當避免分享婚訊時,眾人錯愕。誠如保羅所言,他不在律法之下,但他為了使人得福音的好處,向什麼人傳福音,就做什麼樣的人(林前九19-23)。婚姻大事,也當如此衡量。
以上原則,是本於聖經所整理。但,不代表每項都十全十美,才能進入婚姻。許多原則可以在婚姻中,依靠神的恩典持續發展。
誠如,一位未婚的姊妹請教已結婚的妹妹「你如何知道,自己已經預備好進入婚姻?」妹妹妙回,「你永遠沒有預備好的時候」。確實,永遠沒有預備好的那天。既然沒有預備好的一日,豈不充滿未知數?你是否因此憂慮煩悶呢?何不抬頭仰望神,他是用笑臉幫助我們的神(詩四十二5)。
正如詹森的提醒,我們「必須從神的位置往下看,而不是事件的層次往上看。」並且從「神的屬性」去思考,要相信神是「良善的」。所有事件(不論好壞),都有終極的目的與意義(註2)。神透過祂的獨生愛子捨命十架,買贖回祂的百姓。神的宏偉藍圖早已勾勒!神奧妙的護理,不僅彰顯在祂萬古前透過基督揀選了我們(弗一4)。萬事萬物,在神的整全護理之下,絲毫不差。神按其時,成就各樣美好。而神的主權護理與人的責任,並不衝突。願聖靈藉由神的話破碎老我,使我們活出基督的樣式-捨己愛人。這不僅僅是為了預備進入婚姻,更是回應神對我們的愛。求神幫助。
註:
1:葉提多,〈如何幫助兒女做好成家的決定〉,《珍愛家庭季刊》5(2007):1-6。
2:泰瑞.詹森,《西敏信條研讀本》,榮懌真譯(台中:迦南,2021),8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