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形像.人的身體.男與女.婚姻
身為神授命的統治者(vice-regent),只有人被賦予了使命,要去看管並治理受造界。因為我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所以我的生命有尊嚴;我的生命是神聖的;我的生命很重要。我擁有神的形象和樣式。
身為神授命的統治者(vice-regent),只有人被賦予了使命,要去看管並治理受造界。因為我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所以我的生命有尊嚴;我的生命是神聖的;我的生命很重要。我擁有神的形象和樣式。
身分的根基若是短暫易變的,其本質就是稍縱即逝。一旦這種暫時的身分因為受傷、經濟損失、離婚,或遭到社會排斥而被連根拔起時,人就會變的茫然、脆弱,如同在海上漂泊不定。
神賦予女性妻子、母親的身分(創二18、24、三16) ,但,我們主要的身分是什麼?我們是基督的門徒。跟未信者交往的姐妹是否看重「妻子」、「母親」的身分更勝於「基督徒」的身分呢?
神設立婚姻的目的:夫妻互相幫助(創二18);得聖潔的後代(瑪二15);防止不潔的事(林前七29)。
單身沒有交往對象者,可能汲汲於尋求對象,企盼早日步入婚姻。有交往對象者,也可能心存疑惑「我預備好進入婚姻了嗎?對方是合宜的結婚對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