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 人 是 榮 耀 的 容 器
文/賈定(美國賓州費城西敏神學院哲學博士主修舊約)
本文想要論述,「地」、「女人」、「聖殿」這三者在聖經中成為相互的比喻。
比喻是一種修辭手法,以受眾更理解的事物(即「來源」)來解釋說明另一個更陌生的事物(即「目標」)。這兩者之間連貫的部分是因為「目標」域與「來源」有某些共同點,或者說有相似或重疊的層面,來源對應了目標的一部分。
比如說,雅各書3:6用了此比喻:「舌頭就是火」(和合本)1。在任何比喻中,「B是A」,補語A就是較熟悉的來源域,而主詞B就是作者要探討的、相對更遙遠和陌生的目標域。
在此,雅各2:6似乎架設了,聽眾或許不大認識舌頭的威力,乃是需要以上的比喻來更多說明與解釋舌頭又如此——它就像人們通常較熟悉的火一般。我們以為舌頭不是什麼陌生的東西,話語也不太會傷害人。
但雅各要警告我們,舌頭的威力萬萬不可小覷,「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雅3:5),舌頭對應了火,火如此,舌頭也如此。
為要證明以上的論點,我們來探討以下的比喻:地是聖殿。本文會從「空間」與「光」的角度來找出兩者的共同性。接著,筆者會把女人連於聖殿。最後,筆者會探討這三者(即女人、地和聖殿)的共同點,粗略地提出一些初步的神學結論,以及一些能延伸研究的方向,透過該論證看讀者能否把本文所作的結論應用在某些經文上,希望幫助讀者從一個新穎的角度來詮釋這些複雜的經文。
地是聖殿
創造的三層架構
在創世記的開頭,我們看到作者使用了聖殿的字詞與架構性的概念來描述地。
首先,神從無到有地創造了天地,祂不僅是創造,經文的描述顯出祂創造的目的與方法乃是整理與充滿祂所創造的空間。
創1:2說明了地是空虛、混沌(tohu 和bohu),也就是說此空間(一)不適合居住(混沌)、並且(二)沒有活物居住(空虛)。創世記1:3–31就論述了神如何在六日內創造了萬物,而創造解決了空虛與混沌這兩個問題。
從這六個創造日,讀者會察覺到,宇宙分為三層:第一、第四日是關於至高天,即雲層之上的天(若以現代的描述,可以說是藍天之上的「外太空」)和神如何修整,甚至逆轉地的空虛混沌。
第二、第五日是關於(雲層底下的藍)天(即穹蒼、expanse)。第三、第六日是關於地和地的不宜居與由此而來的空虛。

宇宙的三層架構也類比了聖殿與帳幕的三層:至聖所(至高天)、聖所(天)、外院(地)。2至聖所與聖所的幔子前擺了一座香壇,而燒香就會形成煙。煙與幔子如何區分了至聖所與聖所,豈不喚起了雲彩如何隱藏並區分了至高天與雲層底下的天?3在此類比底下,我們能看到地就是一種聖殿,而後來所啓示的有三層的聖殿(無論是帳幕也好,或是聖殿也好)能使我們更清楚地理解創世記第一章中的創造順序與描述。
其實,從此架構來看,我們或許已經能初步感受到地與聖殿的重疊部分,即雙方更底層的比喻:地/聖殿是容器。或從另外角度來思考,地和聖殿有空間來容納(即能被充滿,甚至可以容納所的的充滿物)。
光在聖殿中的重要性
【光與燈】在創世記的描繪中,光也是相當重要的主題,也能透過該詞彙來看到聖殿與地的連接性。上帝在第四天創造了太陽(較大的大光)、月亮(較小的大光)和眾星(創1:16)。在摩西五經中,中文譯本在創世記1:14–18翻為「光體」的原文詞(maor)單單指定了聖所裡的燈。4(至高)天上的光體被擺列,並充滿了至高天,而這光也溢出了天,「普照在地上」,滿溢了全地(創1:17)。
或許光的重要性也解釋了聖殿必要朝東的現象。5聖經中的眾聖所(即聖潔之處,如伊甸園、會幕、聖殿)都需以太陽的軌道為主來設立,面向日出。光指向了神的同在,這同在就是聖潔之處的核心,如啓示錄21:22–23所記載:「我未見城內有殿,因主上帝-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上帝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6在光所指向的真象(antitype)來臨時,光體的目標實現了,它的存在意義就衰微了。
【寶石與光輝】畢爾提到眾聖所具有的共同特徵,就是金和寶石的存在,7但沒有更深的論述。從某些層面來說,最寶貴的材料才配得上神的居所。然而,事實真的這麼簡單嗎?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到底哪些材料被稱為寶貴,人們為何把某些岩石和礦物界定為寶石?答案是否在於金和寶石似乎都能發光,都能有反射閃亮的光芒?這些岩石和金屬能反射上帝榮耀的光輝,以至於適宜與神同處,因為它們顯出與反射了神的榮耀,也在一種微小的層面上反映了基督,祂就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來1:3)。8
結 論
聖經教導我們光輝與榮耀的連續性,尤其可以看啓示錄21:22–23是如何描述聖殿的。我們甚至能初步地從宇宙的充滿的特性,以及空間裡光輝的重要性來進一步推理:地與聖殿是適合承載榮耀,並將光輝普照的空間。聖殿就是展現神榮耀的居所。我們或許能更簡潔描述底層的比喻:地/聖殿是榮耀的容器。
女人是聖所
聖經在雅歌4:11, 16; 5:1使用了花園(地)的詞語來描述女人,9 也在闡述女人的創造時,留下了女人與聖所相關的線索。讓我們看回上帝對女人的創造,在創世記2:21–22 中,「肋骨」(tselah)這個字其實是大部分譯本過度翻譯,甚至可以說是誤譯的字詞。在摩西五經中,除了女人受造的這段經文之外,這個字就只出現在出埃及記第25–38章,都是被用來形容帳幕器具的「側邊」或「側旁」;tselah在出埃及記中被翻譯為約櫃的「邊」、10 帳幕之「面」, 11(燔祭)壇的「面」、12以及燒香的壇的「面」。13 其實在整本舊約中,這個字幾乎都是用來指涉與聖殿有關的事物。14唯一的例外來自撒母耳記下16:13,在其中它指的是山「坡」,也就是山的側邊,這也是除了創世記2:21–22以外,在希伯來聖經中它唯一「非建築性」的指涉。用來創造女人的那個「肋骨」(tselah)似乎與之間有高度指涉性。此外,聖經中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字詞展現出類似的現象。
創世記2:22提到神「造成」(banah)女人,而這個字本身的意思就是「建造(房屋)」;15 詩篇78:69使用了這詞來描述神「蓋造他的聖所」,正如祂蓋造了地!16 這種「建造」的言語也出現在以弗所書2:19–22,保羅在此談論上帝的家,即基督的教會,並直指教會就是聖殿:教會是一棟房屋,「各房聯絡得合適,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上帝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17
新約更清楚地顯示出上帝的百姓(即教會)就是上帝的聖殿,並且也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1:23)。18 在以弗所書後半,保羅有更多驚人的神學發展與啓示——基督的身體就是祂的妻子。19 教會就是神的聖殿、就是基督的身體、就是基督的妻子,這揭開了起初人類與婚姻的一個奧祕。創世記說女人是她丈夫「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成就在基督裡,女人就是聖所。20 然而,我們甚至可以說以弗所書還只是一個鋪陳,它或許預備了讀者來到聖經啓示的高峯——當新天新地來臨時,它不僅是聖所,她「如新婦」一般21,是「羔羊的妻」22!
啓示錄第21–22章讓我們看到,聖殿和新聖城的光輝就如「新婦裝飾整齊」的榮耀。23 我們在前面的段落中討論到的關於寶石與光輝的論點,也同樣能應用在女人身上。在雅歌中,有許多關於女性美麗的敘述是以寶石和光輝展現。24 如此看來,聖經一貫的教導顯出地/聖殿/女人是榮耀的居所,地/聖殿/女人是光輝的容器。這三者都是一種空間,能容納榮耀,並且不僅是盛載榮耀,更是會向外展示其光輝、滿溢出來的展現其所載的內容!
結論
這些描繪都顯出教會是盛載上帝榮耀的容器,也是女性!我們要強調,這種盛載是向外展現的盛載,而非隱藏她所載的榮耀光輝;她公開見證榮耀的充滿,就像光是為了普照在全地,而非被深藏。基督在登山寶訓教導了祂的教會:「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25盛載榮耀的目的不是向內自誇,乃是向外展現,使更多人能看見並且使榮耀歸予神。
保羅在以弗所書更進一步延伸:教會是基督的身體,26以至於是基督的妻子。27保羅在原文裡清楚表達,這既是祂身體又是祂妻子的教會,就是「那位在方方面面充滿一切的充滿者的充滿」。28 教會就是同在者基督的「同在」。教會作為那位無限的「充滿者」的肢體,盛載了她的頭的榮耀,教會也就作為盛載基督榮耀的容器。而基督的「充滿」明明應該是無法被任何事物限制和包含的,卻讓教會可以盛載,其目的是要萬民作為以馬內利的門徒,使萬民榮耀聖父、聖子、聖靈,以神為樂,直到世界的末了。29
筆者希望讓讀者看見,聖經中「地」、「聖殿」以及「女性」之間呈現出這些連結性,它們當中任一者都比喻了另外兩者,並且彼此之間的連結讓我們透過其一,可以展開對其他兩者更深刻含意的認識。或許神學家可以進一步思考,這三者之所以能夠類比彼此,是否因為創造者賜予它們本質上的共通性,它們在本體上有共同的屬性與內在含義,以至於神學家能從聖經的教導有效地推出此結論:地、聖殿、女性在彼此之間有同源類比性(homologous),任一者能比喻、並幫助我們更認識另兩者,而本質上的共同性的其中之一是:地、聖殿、女性是光輝與榮耀恰當的容器。
進一步研究與應用
倘若聖經學者想要再探索三者的同源類比性,他們也可以探究「水」和「泉源」的聖經神學主題如何連續了女人、地與聖所。30這種聖經同源類比是否也能幫助釋經學者進一步地詮釋一些關於男性與女性的經文,如哥林多前書11:3–16?
藉著以弗所書第一、第五章的教導與「女性是榮耀的容器」和「『身體』是『頭』榮耀的容器」這兩個比喻,我們是否可以這樣解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3的邏輯:各個男人內含了,並展現了基督的榮耀,女人內含了、並展現了人的榮耀,31基督內含了,並展現了神的榮耀。身體反映了頭的榮耀,是頭的所在範圍,顯出頭的榮耀,是頭之光輝的劇場。萬民透過身體看見了頭的光輝,藉著身體認識並欣賞了榮耀的頭。所以,教會是羔羊的妻,榮耀了基督,也是基督的榮耀。她是基督榮耀的容器,展現了基督的榮耀,也是基督所展現的榮耀。
參考文獻
Beale, G. K. The Temple and the Church’s Mission: A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dwelling place of God. NSBT 17.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04.
Garcia, Mark A. “The Levitical Woman.” 一系列文章。Wince+Sing (2023). https://www.greystone institute .org/ wince-sing/ category/The+Levitical+Woman
Malul, Meir. “Woman-Earth Homology in Biblical Weltanschauung.”UF 32 (2000): 339–63.
Morales, L. Michael. Who Shall Ascend the Mountain of the Lord?: A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Book of Leviticus. NSBT 37.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15.
Poythress, Vern S.(溥偉恩)。《摩西五經中的基督之影》。譯:雲郁娟。新北市:聖經資源中心,2025。翻譯:The Shadow of Christ in the Law of Moses. Phillipsburg, NJ: Presbyterian & Reformed, 1995。另參:《摩西律法中基督的身影(第一部分)》。譯:黎瀚林。
Whitekettle, Richard. “Levitical Thought and the Female Reproductive Cycle: Wombs, Wellsprings, and the Primeval World.” VT 46.3 (1996): 376–91.
- 若沒有註釋,以下的經文都來自和合本。 ↩︎
- 參G. K. Beale(畢爾), The Temple and the Church’s Mission: A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dwelling place of God, NSBT 17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04), 32–36, 74–75。關於其他的共同特徵,參同上,第66–76頁。也能藉著以西結28:11–19(28:18特別關鍵)能更理解伊甸園就是神的聖殿(參第73、75–76頁)。 此外,創世記2:15的「修理,看守」(abad, shamar)其實在其他地方是指的祭司在聖殿之處的服事(abad)與看守(shamar)(參第66–70頁)。參L. Michael Morales, Who Shall Ascend the Mountain of the Lord?: A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Book of Leviticus, NSBT 37 (Downers Grove, IL: IVP Academic, 2015), 43–44, 100–103。註釋:畢爾與Morales如何區分出三層有些不同處。 ↩︎
- 參Beale, The Temple and the Church’s Mission, 32–36; Morales, Who Shall Ascend the Mountain of the Lord?, 101。 ↩︎
- 參出25:6; 27:20; 35:8, 14, 28; 39:37; 40:6;利24:2;民4:9, 16。參Morales, Who Shall Ascend the Mountain of the Lord?, 41。此外,出埃及記25:31–36的登臺也需象徵了生命樹。參Beale, The Temple and the Church’s Mission, 71; Morales, Who Shall Ascend the Mountain of the Lord?, 102; Vern S. Poythress, (溥偉恩),《摩西五經中的基督之影》,譯:雲郁娟(新北市:聖經資源中心,2025),第26頁。(或《摩西律法中基督的身影(第一部分)》,譯:黎瀚林,第33頁。) ↩︎
- 見創3:24;出27:13; 38:13;民3:38結40:6;王上7:21。(參創2:8。)參Beale, The Temple and the Church’s Mission, 74. ↩︎
- 參啓22:5:「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上帝要光照他們。」 ↩︎
- 參創2:11–12;啓21:11, 18–21。參畢爾,The Temple and the Church’s Mission, 73。 ↩︎
- 參約8:12。 ↩︎
- 以上已主張了伊甸園(地)是一種聖殿(或聖所)。本文篇幅有限,無法展開論述女人與地的同源類比性,只能請讀者參見Mark A. Garcia, “The Levitical Woman,” 一系列文章,Wince+Sing (2023); Meir Malul, “Woman-Earth Homology in Biblical Weltanschauung,”UF 32 (2000): 339–63; Richard Whitekettle, “Levitical Thought and the Female Reproductive Cycle: Wombs, Wellsprings, and the Primeval World,” VT 46.3 (1996): 376–91。 ↩︎
- 出25:12–14; 37:3–5。 ↩︎
- 出26:20, 26, 27, 35。 ↩︎
- 出27:7; 36:25, 31, 32; 38:7。 ↩︎
- 出30:4; 37:27。 ↩︎
- 參王上6:5, 8;結41:5–9, 11, 26。 ↩︎
- 七十士譯本由oikodomeo來翻譯banah(oikos就是家室)。 ↩︎
- 阿摩司書9:6也使用這一次來描述神「建造」天。 ↩︎
- 弗2:21b–22。 ↩︎
- 參約1:14; 2:21;林前3:16–17; 6:19。 ↩︎
- 參弗5:28–32。 ↩︎
- 創2:23。 ↩︎
- 啓21:2, 9; 22:17。參啓19:7–9。 ↩︎
- 啓21:9。 ↩︎
- 啓21:2。 ↩︎
- 歌1:10–11; 6:10。 ↩︎
- 太5:14–16。 ↩︎
- 參弗1:22–23。 ↩︎
- 參弗5:23–32,特別是第23、32節。 ↩︎
- 弗1:23(筆者翻譯)。 ↩︎
- 參太28:19–20;西敏小要理問答第一問。 ↩︎
- 請參創六至九;利十二,十五;約四;啓廿二。參Garcia, “The Levitical Woman;” Malul, “Woman-Earth Homology in Biblical Weltanschauung;” Whitekettle, “Levitical Thought and the Female Reproductive Cycle。 ↩︎
- 妻子的角色就是扮演教會。新娘指向了新郎的榮耀,正如教會指向了基督的榮耀。(參弗5: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