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律法與人效法的美德
※聖經:
《馬太福音》六12-13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查爾斯.司布貞(Charles Haddon Spurgeon,1834—1892)在少年困頓於自己良心的憂悶與黑暗時,他曾在大風雪中,於他平時看不上眼的火炮街教會中,聆聽到上帝藉由傳道者的口,向他說話:「朋友,你的罪上帝已經赦免了!…..你所要做的就是仰望祂!仰望祂,就必得救!」這樣簡單的一句語帶深意的講道,解開了他自我困頓、痛苦許久的心靈。第一,赦免是神為選民先存的恩典。第二,選民隨事隨在除了仰望上帝,別無他法。
那天天苛責我們內心的,就是摩西的律法,因為基督徒何嘗不曾因著「自己做不到的各種因素」而深感痛苦與怨恨?(所恨對象可能是某創傷加害者、也可能是自己)
湯姆士.華森(Thomas Watson)談悔改的真義時,也曾說過同樣的悔改前提——你的罪已蒙赦免了:「啊,你的眼若為罪淚如泉湧,基督的肋旁便成為你洗除罪惡的泉源。你已經悔改了嗎?上帝要視你有如從未犯罪一般,祂是你的朋友,你的父親。」1
同約翰.派博牧師所主張的「基督徒享樂主義」(Christian hedonism)所賦予信徒於世上大受人性爭戰之苦時,三一上帝已然成就的事,就是跟隨基督的人——唯獨的喜樂。

台北改革宗神學院葉提多牧師(Rev. Timothy P. Yates)認為「聖約的和睦屬性」乃是——主,藉著人彰顯祂的榮耀;所有的榮耀都從祂而來,而且向著祂的受造物,在他們身上、在他們裡面並藉著祂們反映或彰顯出來……所有屬性(包括被救贖之人所反映的神的屬性)都是由神全部的位格,在時間的歷史及永恆中,透過神的工作所啟示出來的。
葉提多牧師以三個主題將其屬性稱為:「先存公義、先成促成和先存家庭」,這些屬性以「基督律法」的美德分別反映在人的身上,而這些美德引導人的成形和祂的聖約關係情感。葉提多牧師又將——人被彰顯出的「聖約關係情感」,稱之為「基督交響屬性」(Lex Chrisity)。2
當信徒自身每每恭讀主禱文時,通常多會在兩種場所:1.一天的晨興與夜寢,2.教會中。而僅有在此非常神聖的時間意義環境下,主禱文詞句於我們本性為難之處,存在著對我們人性限度的警誡性:「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因為在神聖時刻與場域中,我們會意識到,自己的有限與無限者之間,我們需要明白自己終究的有限,以及需要披戴的無限。特別在有聖禮之教會中,乃是聖靈促成了人與神在基督身體內的合一。(基督的道與信徒的信心)
這合一藉由教會的聖道宣講並聖禮,時刻提醒我們在禮拜之外的生活中,也當要紀念基督的美德。這是為什麼對新約群體而言,基督的美德成為了我們的基督律法。因為基督乃是一位完全的神成為一位完全的人。祂的一切取代性(代贖之功),皆已然成為我們的「先存」。
若反過來默想主禱文:「我們願意饒恕得罪我們人,因為祢先赦免了——我們對祢的辜負。」
若是用這樣的看法,繼續對下文來讀: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作:脫離惡者)。"
就別有韻味,因為照我們人的本相與本性來說,若是沒基督的「先存公義、先成促成和先存家庭」關係,我們都是陷入試探的。而「救我們脫離"兇惡"(惡者)」,「惡」的面向就不只有撒旦、仇敵,也表明包括了——自己並自身意志、情感、理性的限度。
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