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愛與性
感謝上帝!因為上帝造了人,祂不會把我們丟掉,祂要用智慧光照我們,用真理引導我們。真理的引導不是任你放縱,而放縱也不等於自由;所以真理的引導一定是限制你的放縱,而限制你的放縱,就變成一個約束,而這約束就是自由的根基。
《婚前愛與性枝德勝祕訣》,69
——唐崇榮牧師
一,唐崇榮牧師論點
唐崇榮牧師於2011年「婚前愛與性之得勝秘訣」講座中,對於基督徒當如何不隨波逐流於「隨性」之中?有過一番深刻的講論。
在該講座中,唐牧師舉出一段重要且嚴肅的聖經經文:(希伯來書十三4)
第一句話:「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第二句話:「床不可汙穢。」
第三句話:「凡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
唐崇榮牧師認為,上述三句話比所有婚姻手冊講的話還更要緊。以尊重婚姻的態度面對性,以聖潔的原則遵守性行為,以一定要面對上帝審判的責任感,負起我們當負的責任。並依此認為尊重上帝的民族,對其國家社會所獲上帝護理相得益彰。
因此,「一定要用敬畏的心對待這個問題,不可把婚姻的事當作一種戲笑的話來談。當我們談論關於婚姻與性這些事情時,談論的態度是比談論的內容更要緊。如果你用嘻皮笑臉的態度談論這事,會使整個氣氛變得很卑賤、使談論的人變得很沒有價值;但如果用很嚴肅、敬畏上帝的態度談論性的各樣難題時,你還是很尊貴的。所以我們我們教導下一代,要正視婚姻和性的事情,嚴正討論各樣困難、各樣可能發生的事情,然後用很嚴謹負責任的態度,使人思想怎樣脫離他們的困境。」1
二,泰瑞.詹森牧師論點
泰瑞.詹森牧師的「研讀西敏信條-論基督徒生活」課程單元(第11和12課)中,
對《西敏信條》第廿四章【論結婚與離婚】的四段條文,提到清教徒對「組成互助群體」更首重於「人類的繁衍」及「克制情慾」。符合西敏信條所說:「婚姻制度的設立乃為夫妻的互助,藉著合法婚姻生兒養女,繁殖人類;增加教會敬虔後裔;並防止淫亂不潔。」(W.C.F.24-2)
除此主題之外,《西敏信條》各方主題,不論是「論自由意志」(第九章)、「論成聖」(第十三章)、「論聖徒的堅忍」(第十七章)或是「論婚姻」(第二十四章)在回應廿一世紀自由風氣肆虐的信仰與文化疑問,皆恰到好處且大有益處!
泰瑞.詹森牧師說:「在一個正當的婚姻中,首先有口頭上的聯合(誓言),然後是身體上的聯合(圓房);兩者都是構成正當婚姻的必要條件。一般來說,只交換誓言而沒有圓房的只是共度一生的室友;只圓房但沒有交換誓言的則為情侶,但不是走入婚姻的伴侶。」且只有一方「犯姦淫]的罪,構成切斷夫妻在身體上的聯合要件,未犯罪的一方則可再婚。但泰瑞.詹森牧師也另外提醒:「但假如離婚並不是出於姦淫的緣故,提出離婚之一方即便是合法地切斷口頭上的聯合,取消了婚約,但在身體上還是保持在聯合的狀態下。」2
婚姻是由兩股合成的繩子組成。現代基督徒受當代社會風氣影響,可能也陷入——蓄意疏忽於彼此不履行夫妻義務、冷落遺棄;導致一方陷於試探,亦為犯姦淫。
※本文承蒙唐崇榮國際佈道團(台灣辦公室)授權書摘文宣使用


